近年来,相山区委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把强化问题线索处置作为推进政治巡察的有力抓手,坚持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凸显,巡察威慑力进一步增强。
坚持精准定性。每一轮巡察,各巡察组对排查梳理的问题线索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参考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按照问题线索进一步了解关注类、了解关注类和参考类有关要求进行定性分类;实行巡察组初步排查、巡察办初步审核、巡察领导小组深入研究、区委五人小组把关确认的“四级排查”制度,确保问题线索程序规范、定性精准。
坚持移交到位。区委书记专题会召开研究后,巡察组在巡察办的监督把关下将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移交至区纪委案管室,由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案管室统一管理,承办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具体处置办理,确保及时、有效、准确处置问题线索。
坚持跟踪督办。区委巡察办建立巡察移交线索处置情况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加强与区纪委案管室、交办部门协作配合,坚持一月一跟进,一季度一调度,实时了解线索处置动态。同时遵循巡察移交线索办理“从严从快”原则,对处置较慢、时间跨度较长的线索,及时督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至目前,八届相山区委巡察发现移交线索432个,已办结429个,立案92人,党纪政务处分8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