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相山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8-18 10:26    来源:相山区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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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22日至2022年1月1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司法局进行了巡察,2022年3月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司法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增强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司法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司法局党组召开整改专题会议4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3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3月16日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促进整改落地落实落细司法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山区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明确整改具体内容、具体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司法行政有序运行区司法局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对全局已有各项制度,统一进行梳理和认真审查,重点强化贯彻执行,对不够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和工作需要,制定一批新的规章制度。先后建立健全和修订完善《相山区司法局党组会议事规则》《相山区司法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相山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相山区司法局车辆管理办法》等19项规章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情况。

1)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

一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作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科学把握全局发展的方向。二是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书本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安徽干部教育在线、云讲堂等平台,扎实推动学习的深入开展,推动主题教育开展入脑入心。三是制定《相山区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学习制度》等,严格执行学习制度,确保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明确专人主抓,专人负责,确保主题教育学习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履行职责使命,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针“落实重要工作部署打折扣”问题。

一是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二是依据相关规定制定相应文件,将事项具体分解层层落实,扎实推进工作,确保2022年底能够顺利地通过评估三是继续按照上级法律援助中心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方案,抓好全区法律援助相关工作。   

2)针对“法律援助工作落实有差距”问题。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强化业务培训,熟悉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指派流程,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案件流程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已组织学习9场次,通过学习进一步规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二是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司法部案件评查标准2次,准确认定评估结果,严格把关案件质量。开展法律案卷评查8场次,评查案卷112件。三是严格按照司法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执行法律援助案件评查95分以上为优秀,进一步规范评查标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题责任情况。

1)针对“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对局党组领导班子的监督,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淮北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暂行办法》实行专款专用,执行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开支范围,依法依规使用经费三是已对相山区多元化解纠纷调解中心2名非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清理。

2)针对“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发挥好把关定向、带头示范作用,团结带领班子成员共同把党组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通过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二是通过电话联系、上门查找、邮寄送达等多种方式联系当事人,责令其退回拘役期间发放的工资。

3)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加强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卷宗真实性的审核,建立定期通报、随机抽查、电话访查等制度,对弄虚作假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制定《相山区人民调解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成立评查小组,对办结的人民调解案件全部进行质量评查,通过评查,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案件质量。三是严格按照《淮北市人民调解案件经费管理办法》规定,详细制定经费支出科目,进一步落实经费监管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经费检查活动,确保做到经费专款专用。四是建立“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报告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听取分管部门工作汇报,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督导整改有关问题。

4)针对“责任传导不通畅”问题。

一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文化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制度二是修订完善《相山区司法局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并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按照管理规定严格使用公车三是健全完善派车登记、加油登记等制度,指派办公室专职人员负责公车使用管理、保管加油卡四是已对全局5辆执勤车辆统一维修GPS定位系统,定期检查GPS定位系统,确保GPS定位无缺失现象。

2.担职尽责、为民服务情况。

1)针对“政务信息公开不规范”问题。

一是已核对2019年以来实际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费数据,整改后并重新公开二是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的公开,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

1)针对“超标准报销就餐费”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将标准进行量化,确保做到超支自负,超标自理,增强部门的节约意识。2019年8月加班工作餐超标准报销30元已追回并上缴纪委账户。二是对铺张浪费现象深刻反思,汲取教训,确保今后杜绝此类情况。

2)针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

一是对巡察组反馈的两例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进行核实,经与上级部门反复核验,不存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并作出说明。二是制定《相山区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关于出差补助的规定,强化财务报销审核把关。

3)针对“存在工作期间饮酒”问题。

一是对1名工作人员给予诫勉处分,对2名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追回超范围报销的啤酒费用35元。三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4)针对“涉嫌公车私用”问题。

一是4月18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2名工作人员给予诫勉处分,并追回用车费用200元上缴纪委账户。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指派专人加强对行车轨迹的监管。

5)针对“涉嫌虚报党员活动经费”问题。

一是经过核查支出费用包含车费、餐费、献花篮费、纯净水费等费用,并作出详细说明。二是加强对党员活动经费支出的审批,拒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4.领导干部廉洁用权和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

1)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组织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参加3次学习和培训,提高领导的管理水平和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1名财务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制定财务审批制度,严格财务票据审批,进一步完善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努力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2)针对“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

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调整,配备有经验的财务人员1名。加大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专业技能二是制定《相山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财务工作程序,加强相关票据、审核、审批环节把关控制。三是主要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加强廉洁自律教育,防范于未然。

3)针对“工程项目监管不严格”问题。

一是6笔未审计的工程项目中,其中有5笔因当时审计部门规定未超过5万元的工程项目不需要审计,导致5笔工程项目未审计。还有1笔因工作人员整理曲阳司法所装修工程项目材料时,未能将审计材料及时交给巡察组,经核查曲阳司法所装修工程项目先审计后支付,未违反审计制度,已作出说明。二是制定工程项目监管制度,明确规定超过1万元的工程项目需要审计,同时完善重大项目研究审批程序,严格项目管理。2022年超过1万元的工程项目均已审计。

4)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严格固定资产处置工作,认真遵守申报、审批规定。二是安排专人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专项清查,摸清固定资产底数。三是对未入账的11笔固定资产已及时录入,对未经审批的12笔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清点核查,均属实。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 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由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党支部书记人选并形成报告,上报区政法党委批准,确定司法局机关党支部书记。二是将每月15日定为党员固定活动日,并制定党员固定活动日计划,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党员固定活动3次。三是制定机关支部学习详细计划,安排专人负责组织机关支部学习,并整理学习记录、图片等软件资料。四是认真学习换届程序,严格按照换届程序召开相关会议。

2)针对“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

一是充分认识民主集中制的地位、作用、意义,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党组成员要带头执行局党组的各项制度,完善《相山区司法局三重一大工作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范围、议事原则及程序等,凡重要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与报告制度。

3)针对“执行党管干部原则有差距”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会议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党组会议规则,不断规范党组议事二是制定《相山区司法局党组会议制度》《相山区司法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认真处理好党组会议和办公会议的关系,严格按照规定开好各类会议,指定专人规范会议记录。

4)针对“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现象”问题。

一是由局党组分管党建领导对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出现雷同现象的3名党员进行批评教育谈话。二是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出现雷同现象的3名党员作出书面检讨。三是制定《相山区司法局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筹备,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做好征求意见,扎实开展组织生活会。

5)针对“党员管理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二是安排专人对目前正在培养的1名入党积极分子及1名发展的预备党员进行严格自查,并积极整改三是严格按照《党章》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规范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并让相关人员补缴党费78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思想不松、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深挖问题根源,持之以恒深化整改。对已经完成的各类整改工作,要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对已经完成但需要长期坚持的各项整改工作,主动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提高整改成效,防止类似问题反弹。  

二是形成长效机制。以深入推进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排查司法行政系统重点领域、各个层面、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对症下药,狠抓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在全局上下形成制度管人、制度管事、制度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标本兼治。进一步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强化履职担当,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民主集中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三是推动工作落实。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定期总结好经验和好做法。以整改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为基础,把巡察整改工作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以高质量整改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1-3195537;邮政邮箱相山区南湖路与梅苑路交叉口南黎办事处三楼;电子邮箱xsqsfj5537@163.com。

中共淮北市相山区司法局党组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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