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相山区法院召开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暨廉洁过节提醒会。相山区纪委监委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杨斌、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乾坤出席会议并讲话,相山区法院非在编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播放了两段警示教育片,参会人员进行观看和学习,相山区法院纪检组成员崔景瑞通报了关于项某案件的相关处理情况,相山区法院政治部副主任袁雷传达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干警交通出行安全有关事项的通知》。
杨斌组长讲话指出项某案件的三点警示,一是目无法纪,顶风违纪违法。项某的违纪违法行为属于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的行为,可以说是肆意妄为,作为一名党员和司法工作人员,其心中既没有党纪,也没有国法,大肆接受吃请,甚至索要财物,上串下联,严重损坏了法院的司法环境和政治生态。二是身份特殊,造成社会影响恶劣。项某做为一名聘用制书记员,案发后至最终处理过程中,始终是社会焦点之一,市、区以及市中院的领导多次在不同场合提出批评意见,给相山区特别是相山区人民法院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给法院的整体形象抹了黑,为全院干警近两年来的辛苦付出抹了黑,可以说教训惨痛。三是律己不严,推波助澜,游走在违纪边缘。项某收受他人财物后,多次通过宴请,赠送礼品等方式,协调相关人员干扰案件的办理,这些接受项某吃请、礼品的同志,就存在自我要求不严的问题,其行为已经存在涉嫌违纪违法的可能。
杨斌组长指出,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及项某案件,大家要认真吸取惨痛教训,仔细反思自己的不足,加强对自身的约束,提升纪律意识、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遵守法院各项规章制度等,提醒自己在工作中自觉对照廉政风险点,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时刻绷紧廉洁自律弦,杜绝不廉行为发生。
最后,刘乾坤主任结合此次大会的内容指出,大家在接受警示教育时,一定要用心感受,密切联系自己,认真吸取经验教训,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整改提高;达到从形式参加教育到心灵上接受教育的质的转变和提升。临近端午假期,在此提醒大家廉洁过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注意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