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切实提高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驻相山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联合政治部、办公室成立督查组对相山区人民检察院现有的6辆公车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督查组通过查阅台账资料、翻看财务凭证、加油记录等方式,着重核对车辆停驶、定点维修等情况,严查“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行为,并督促办公室开展自查自纠、全面体检,切实通过全覆盖的自查和督查堵住管理漏洞,倒逼责任落实,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正风肃纪工作。
检查结果显示,相山区人民检察院能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要求,办公室多次召开公车使用办公会议,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维护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车辆集中存放管理和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有效杜绝了公车私用和乱停乱放现象,未发现违纪违规情况。
下一步,驻相山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将进一步加强公车使用管理督查,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推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化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