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副科级审判员施云辉公款旅游的问题。2019年8月,施云辉赴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考察期间借机到都江堰等地游玩,违规报销补助360元、住宿费用364.25元,共计724.25元。施云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6月,施云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