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人民检察院传达《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时间:2021-01-27 08:50    来源:相山区纪检监察网  
     打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近日,相山区人民检察院例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侯丽君传达学习了《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会议传达了三堤口街道综合办公室主任赵雷剑组织加班就餐超标准且含有酒水问题,2020年3月,赵雷剑受到诫勉处理。东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李勇组织、参与征迁加班就餐时饮用酒水问题,2020年6月,李勇受到诫勉处理。

侯丽君表示要切实增强纪律观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绝不做任何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事情。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市区委相关规定,重自身修养,珍惜荣誉、珍惜岗位、珍惜家庭,自觉抵制庸俗、腐朽思想侵蚀,切实做到慎独、慎微、慎言、慎行。


打印文章 | 加入收藏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