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相山区纪委监委认真研究和落实中央纪检监察统计分析指标体系,利用好大数据与纪检监察工作融合的成果,为研判形势、领导决策、引导舆论等方面提供依据和参考,引领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及时召开部署会,提高思想认识。2020年1月省纪委下发《关于启用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系统6.0版软件的通知》,相山区纪委监委及时召开统计分析指标体系数据统计工作部署会,要求各委机关科室、各镇街、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指标体系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刻领会把握统计分析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服从服务于纪检监察各项工作。
及时组织业务学习,明确责任分工。下发学习中纪委《纪检监察统计分析指标体系(试行)》、省纪委《统计指标体系中部分指标的理解与把握》等相关文件,按照统计指标体系涉及内容,并结合首次填报的新指标新任务,明确相关数据和内容填报主体,要求填报人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式表格、报送方式和时间要求,委机关科室经分管领导、镇街经纪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经负责人审核把关后,按要求每月填报后报送案管室,确保做到数据真实、无疏漏、无差错。对于出现错误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按照“谁出错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及时进行通报,强化数据报送反馈效果。每月案管室在接收各镇街纪(工)委、派驻纪检组及本委相关科室报送的表格后,有专人严格审核数据,对数据错项、漏项进行统计,并一对一反馈,要求统计报送人员当月及时整改,加深其印象,提高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当月制作《各单位(科室)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表》、《日常监督统计表》,并于次月在委务会进行通报。横向对比各承办单位(科室)各项业务数据之间的差异,提出有针对性的重点监督,强化数据统计分析反馈效果。
1月—5月,在日常监督工作方面,相山区纪检监察机关主动约谈20人次,谈话提醒45人次,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0件次,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1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330人次,报请或会同党委(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6次。
1月—5月,在审查调查工作方面,相山区纪检监察机关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70件,谈话涵询80人次,立案45件,结案4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