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建设,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相山区纪委监委下发《关于2020年“五一”、端午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强调,各级党(工)委(组)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行动,提前对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作出安排,采取有力措施,盯住关键环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架起纪律规矩“警戒线”和“高压线”。
通知要求,要强化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教育引导、督促告诫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节日值班期间脱班脱岗;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公款吃喝、公车私用;严禁公款旅游和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
通知指出,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将针对节日期间易发问题,抓住关键少数和重点环节,组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提高发现问题精准度。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及时组织核查处置,对不敬畏、不在乎、屡教不改尤其是具有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区纪委监委窦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