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我从区检察院反贪局转隶至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一段时间里,我对纪检监察岗位的重要性还没有深刻的认识,简单地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同样就是查办案件,没有多大的区别。但是在之后的工作中,一个个鲜活的事例改变了我的想法,我清楚地认识到纪检监察的重要职责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2018年、2019年,我们先后办理了市公路局直属分局部分人员贪腐案、方顶社区干部徐某某侵占国有资金案,并制作了警示教育片《双面人生——城中村拆迁改造领域腐败案件剖析》,全部运用身边最真实的案例,徐某某的案例是片中重点案例。徐某某是农家子弟出身,父母都是农民,他从小就干各种各样的重活、脏活。为了自己的理想,参军转业后,徐某某简直就是村里的“人才”。他从帮村里“跑腿”开始,一步一个脚印走到社区书记的岗位,成为被省市表彰的基层干部学习的榜样。可以说,他曾经也是兢兢业业工作、一心想着群众的好干部,却是因为其利用职务便利,在棚改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国有资产数百万元,走向腐化堕落的深渊。
从他的经历说明了一个道理:功过不能相抵,即:100减1等于0。“规矩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不管你过去有何成绩,只要踩了纪律“红线”,都要受到惩处。有功劳不任性,才是对自己负责。专题片在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放映后,全区镇街、部门也分别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引起强烈反响。
这些案件办理的经历也让我感到,纪检监察的重任不仅在于监督问责、处分干部,而更在于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进而保护干部,使其远离腐败风险。相较于等到干部严重违纪违法了才去采取措施,经常性地对党员干部进行纪律教育、警示教育更加具有源头防腐效果。
(朱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