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纪委监委以制度建设作为基础,以规范化管理为保证、以高效协调为保障,将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做实做细,促使执纪审查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惩治腐败的威慑力不断增强。
抓基础制度,推进案件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执纪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试行)汇编》,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审理等方面的措施、审批程序、文书格式等进行了细化、量化和制度化,即明确了程序性规定,又体现了实体性的要求,也涵盖了各个环节,使监督执纪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抓线索管理,加强案件线索规范化处置。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专人负责登记管理,问题线索处置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做到动态更新、定期对账,根据轻重缓急、办结时限等进行分类标注,随时掌握问题来源、去向和进展情况,确保通过信访、审计、巡察、司法机关等各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能够得到及时处置,防止线索失管、失控。同时,严格落实线索处置集体排查制度,召开线索排查会,切实推进线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2019年1月—7月,共登记管理问题线索290件,初核169件,了结74件,立案87件,留置4人。
抓组织协调,形成部门共享整体调控局面。扎实抓好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积极畅通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渠道,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有效完善信息沟通、案件和线索的通报移送、协作办案等工作机制。针对基层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力量薄弱的问题,加强对自办案件的指导,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调控解决。
抓数据统计,提升服务案件管理水平。按照“准确、及时、保密、规范”的工作要求,每月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案件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录入、上报,确保数据准确无误。牵头做好案件数据分析研判,准确客观真实地展现一个时期内各镇街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委机关纪检监察室的工作情况,为领导了解掌握评价各单位、科室工作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发挥好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注重研究重点领域共性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针对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风险点,及时反馈,有的放矢,不断提高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案件监督管理室 周琳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