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纪委监委创新工作方式,三个“开展”着力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有力保证基层案件质量和纪检监察业务水平双提升。
开展业务知识讲堂。每周五下午“业务知识讲堂”准时开课,由区纪委监委及镇街、开发区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轮流主讲,形式不拘,以讲为主,内容聚焦主责主业,结合实际,突出实践,注重实效。开设业务知识讲堂以来,共开展培训学习20余次,有效提升纪检干部业务能力,解决基层纪检工作棘手问题。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区纪委监委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制度,采用卷宗一月一报、案件随机抽查、各单位案件互评等方式,集中规范案件取证、审批流程、卷宗装订等存在的共性问题,实行“一案一表”,指出个案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方向,设置整改时限。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共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次,提出整改建议50余条,有效缓解因基层纪检人员流动频繁带来的案件质量不高等问题。
开展审理岗位轮训。出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轮训制度》,对全区基层纪检干部进行每人一个月的实地跟班学习,重点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讨论案情,苦练业务“真功夫”。开展审理岗位轮训以来,共组织15人以案代训,让其充分参与案件审理,有效补足基层纪检干部业务短板,提升基层纪检干部工作信心、工作能力。
(案件审理室 路轶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