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精神,东街道召开专题会学习和研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四项举措”明确监督责任,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条例》作为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是党中央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而采取的重要举措,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的纪律有着重要的意义。细化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针对《条例》中新精神新要求,领导干部不断增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党内监督的监督对象,监督范围和监督方法,明确责任,压实担子,用《条例》来指导日常工作。
三是强化问题导向。针对一些党员干部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的任务来抓,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增强现实针对性。
四是强化执纪监督。纪检部门认真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通过明察暗访、个别谈话等手段,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助力《条例》的实施。 (胡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