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首例监察委移送案件

时间:2018-06-12 09:52    来源:相山区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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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上午,相山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贪污案。这是该院受理的首例由监察委调查终结、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该案由相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娄勇志担任审判长进行审理,相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施宏波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至2016年,被告人李某某,在担任淮北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分局工养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通过虚开工程用料发票的方式骗取公款共计81.5万元。

为提高诉讼效率,区法院提前召开庭前会议,围绕案件审理相关程序性问题听取公诉人、辩护人的意见,并对相关书证进行展示。庭审中,审判长熟练驾驭庭审节奏,举证、质证、认证环环相扣,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整个庭审活动张弛有度、规范高效。经过法庭调查、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查清了案件事实,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法庭上,被告人李某某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市、区纪委监察委相关负责同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淮北矿业集团、市公路管理局部分工作人员庭旁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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