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相山:探索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
新方式

时间:2018-01-30 17:36    来源:相山区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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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淮北市相山区纪委监委将派驻工作与办案协作区制度相融合,摸索创新一套新的派驻纪检监察组执纪审查方式,既发挥办案协作区的人员和业务特长,又彻底解决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人员不足的瓶颈问题。

规范办案流程。派驻纪检监察组接到或收到交办的案件线索后,报所在办案协作区的分管领导批准,进行谈话函询或者初步核实。经过谈话函询或者初步核实后,认为存在一定的违纪事实,需要对当事人进行党纪处分时,报请办案协作区分管领导召开办案协作区成员单位会议,研究决定是否立案审查事宜,对决定立案审查的案件线索,报请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批准。执纪审查结束后,形成忏悔反思材料、涉案款物报告、审查报告等,按规定和要求报请办案协作区领导批准,根据查审分离的原则,交由办案协作区的其它成员单位人员进行审理。

坚持严格把关。根据乡案县审的要求,在案件审理结束后,把全部的卷宗材料装订成册,送区纪委监察委案件审理室进行审核把关,并根据审理室提出的修改意见补充完善后,报请召开办案协作区会议,审议给予相关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

落实处分决定。认真落实处分决定执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宣布送达处分决定,积极与组织、人社、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等沟通与协调,把处分决定落到实处。

成效初步显现。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新的执纪方式已得到初步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教育也逐渐实现由“虚”到“实”、由“软”到“硬”的转变,“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较以前有了较大的进步,办案协作区的人员和业务特长得到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人员不足的瓶颈得到有效改善,为把从严治党推向深入做出了有益的探索。(淮北市相山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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