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淮北市相山区纪委监委坚持强化源头,转变工作理念,畅通诉求渠道,念好“广、快、新、明、实”五字决,以信访举报推动违纪案件查办工作。2017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76件次,办结53件。
“广”案源。相继出台《区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重要线索管理工作办法》、《信访信息及信访分析制度》》、《保护奖励举报人制度》等制度,打造来信、来访、来电、网络、短信、微信举报多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受理平台,加强对重要案件线索的集中统一管理,针对发生在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和关键环节中的信访举报问题开展案件线索排查、筛选,实现信访与案件查办无缝对接。
“快”调查。坚持强化直查快办,做到“三不转”,即上级批转的要结果信访件,只办不转;重大突发性信访事件,只办不转;主要领导签批的信访案件,只办不转。制定《相山区信访效能督查工作制度》和《相山区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案件办结审核暂行办法》,以书面督查、电话督查及实地督查等形式进行督查催办,实行按时报审,对调查是否全面、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妥当等进行审查,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责任追究。2017年开展信访效能督查4次,催办2次。
“新”机制。建立协作区办案机制,打破机关内部分工界限,根据各科室、派驻纪检组职能特点,有效整合执纪办案资源,全区设立4个协作区,每个协作区由区纪委常委负责协调联系和指导,与协作区干部共同抓好协作区内的线索初核、案件查办好审理工作。2017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62件,结案12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9人。
“明”结果。对于在案件查办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通过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指导和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并对经查违纪情节轻微、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经过调查发现举报失实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
“实”效果。充分发挥查案治本功能,坚持把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判研提炼、完善制度相结合,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公布查办案件进展情况,实现案件查办与警示教育制作同步。通过对案件的调查、对案件的深入剖析和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治本功能,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方,教育一片的目的。(淮北市相山区纪委 区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