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巡察组集中反馈八届区委第九轮巡察情况

时间:2019-08-09 10:03    来源:相山区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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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17日至6月30日,区委派出3个巡察组,对任圩街道、余庄社区、园林社区、杈园社区、寇湾社区、陈庄社区、李桥社区、代庄社区、任圩社区等9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同时,对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统计局等3家单位党组织结合常规巡察,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近期,区委第九轮巡察组分别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传达区委书记胡启书在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八届区委第九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向12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市委、区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坚守政治定位不变、政治方向不偏、政治效果不减,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切实发挥巡察“政治体检”的作用,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各巡察组在反馈时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品质相山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巡察发现,12家单位党组织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均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

任圩街道:街道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会议混开、混记,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集体决策讨论不充分,班子成员选择性发表意见;领导班子化解矛盾和解决复杂问题能力有待加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中心组理论学习不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细有差距;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津补贴发放、加班就餐支出不够严格规范;党工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关键少数”作用发挥不够,廉政风险防控不够,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报销发票审核不严格,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上轮巡察反馈的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履行“两个责任”方面、执行廉洁纪律方面、执行组织纪律方面、执行工作纪律方面仍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整改。

余庄社区等八个社区:政治敏锐性不强,不能以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政治站位有待提高;基层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不明显,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弱化;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不够严谨细致,工作重“迹”甚于重“绩”;党内活动不严不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党员固定活动日落实不到位;服务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强;社区采购制度执行不严,固定资产管理不善。

区发改委: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主动抓党建的意识不强,党建和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对理论武装工作重视不够,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不主动不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差补贴标准执行不严,在培训报销发票或领取补助时存在超标现象;没有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日常监管不严,不能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作用发挥不力,党风廉政建设材料缺失;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扶贫帮扶责任人责任心不强,走访慰问形式化,工作积极主动性不够;入户帮扶不够精准,帮扶措施不够细化;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

区科技局: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对中心工作研究不够;对下属单位监管缺失,担当作为精神不够;少数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不实;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浮于表面,党员学习教育效果不实,党建材料缺失,组织生活会存在走过场现象;出差补贴标准执行不严,在培训报销发票或领取补助时存在超标现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加班用餐出现烟酒;党风廉政建设主体作用发挥不力,开展党风党纪学习少,单位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发挥不力;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项目审批手续不全,对拨付资金的使用情况缺少监管;出差报销支出材料不全,把关不严;违反财经纪律,存在违规报销现、套取现金的现象;未建立农业种殖养殖方面专家团队;没有为贫困户提供农业技术方面的服务;未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科学种养的创业创新指导和培训;科技扶贫工作未落实,履职不到位;扶贫意识不到位,工作积极主动性不够;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帮扶措施单一。

区统计局:主动抓党建的意识不强,党建和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不主动不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支部换届材料中不规范,记录有缺失;党费公开不规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加班用餐出现烟酒,津补贴发放不够规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作用发挥不足,党风廉政建设不能深入开展;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会议研究财务报销记录流于形式,无讨论,没有发言记录,全是报销项目的罗列;违反财经纪律。发票报销审核不严,存在违规报销现象;仅2015年对我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之后没有再做动态调整;没有开展贫困数据监测调查数据的监测工作;没有开展贫困人口的统计数据分析;入户走访不够,帮扶力度不够,入户帮扶不够精准;宣传引导不到位,激发内生动力不足。

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有关方面处理。

各巡察组强调,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采取措施,抓早抓小,做到知错就改、“不贰过”,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渎职”的意识,以思想的自觉、行动的转变,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发挥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治本作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以适当形式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虚心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对照反馈意见,制定台账、细化措施、逐项销号,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抓好整改落实,以强有力的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真正把整改过程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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