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书香】“公堂木偶”不可为,劝君莫做 “太平官”

时间:2018-11-09 11:10    来源:相山区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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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败劲风,让“贪官”不寒而栗的同时,也让一些“聪明人”躲进了“太平官”的避风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是他们的口头禅。

清人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讲过一则小故事:有个庸官死后到阎罗王那里区报道,称任职期间不贪钱财,所到之处“但饮一杯水,今无愧鬼神”。阎罗王讥笑说:“为官要干事,但不要钱即为好官,植木偶于堂,井水不饮,不更胜公乎?”意思是如果这算是好官,那在大堂上摆一尊木偶,连水都不用喝,岂不比你更好?这位官员解释到:“某虽无功,亦无罪。”阎罗王反驳说:“公一生处处求自全。”遇到麻烦事,常常“避嫌疑而不厌,非负民乎?”遇到艰难事,则“畏烦重而不举,非负国乎?”这样一个处处考虑如何保全自己,躲事避责,毫无政绩,负民负国,怎么能算得上一个好官。

在现实工作中,像“公堂木偶”一样不作为、不干事的干部,在我们身边并不少见,他们占着位置不谋事,饱食终日而无所用心;不愿多管杂事,不愿多惹麻烦,抱着“多做多错,不做不错”的心态,对群众的冷暖疾苦漠不关心,遇到困难不是推,就是躲,亦或是习惯性的“打太极”,满足于“占位子”“混日子”“守摊子”,这种为官不为民的行为,比起贪腐更具隐蔽性,更伤民心。

为官不为是一种变相的腐败、隐形的腐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履职尽责、失职知愧,乃是为官从政的道德操守,梁启超曾说过:“吏不治事,即当屏黜,岂待扰民哉?”领导干部是国家方针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肩负沉甸甸的责任使命。把对群众的态度、对工作的态度摆正,才能把权力观和利益观放正,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

不当“公堂木偶”,不做“太平官”,是为官的职业道德,懒政怠政之害,不亚于贪污腐败,所以,要把干部理想信念的“总开关”把好,预防“软骨病”。加强思想教育、加强监督问责、加强正向激励,鼓励干部“为官有为”,根除“公堂木偶”问题不仅需要反向监督约束,也需要正向激励,同时,要营造鼓励改革创新、宽容失误的氛围。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做人、做事、做官,做到“廉”字托底,“干”字当头,高举问责之“剑”,做一个既“干净”又“干事”的称职的领导干部。(淮北市相山区东山街道纪工委赵力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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