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警示】漠视纪律无规矩防线失守后悔莫及

时间:2018-09-25 16:32    来源:相山区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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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来源】自2017年底以来,不断有群众向相山区委、区纪委监委举报,反映丁某某在南黎街道棚改项目中,通过将集体土地谎报为宅基地的方式骗取征迁补偿。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认真进行核查。

【情况核查】经查,在淮北市相山区2016年南黎棚改项目中,丁某某身为南黎街道办事处学院社区党总支书记兼居委会主任、南黎棚改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学院社区自治改革委员会组长,以非法骗取拆迁补偿为目的,利用协助南黎街道办事处从事征迁补偿工作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代某某,通过将占用集体土地建设违章建筑的占地谎报为宅基地的方式,骗取征迁补偿款1200余万元。其中,丁某某自己单独骗取拆迁补偿款177万余元(140余万元未遂);其在明知代某某等人占用集体土地、承包耕地等建设违章建筑,意图骗取拆迁补偿的情况下,仍然伙同代某某等人将上述违章建筑占地谎报为宅基地,骗取征迁补偿1056万余元。

【处理结果】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相山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丁某某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财物予以收缴,上缴财政,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违纪者说】我身为社区书记兼主任,肩负着党的重托和社区群众的期望,却忘了党员的责任和群众的利益。在协助政府征迁的过程中,没有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而是谁送礼就给谁 “开后门”,拿公家的钱去照顾个别人的利益,让群众产生了不满,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执纪者说】丁某某的演变过程我们可以发现,缺乏理想信念,思想道德防线失守,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是其私欲膨胀的根本原因,也是导致其滑向犯罪深渊的主观根源。面对一些所谓的“朋友”的“围猎”和诱惑,丁某某没有把握住自己,他利用手中的权力,单独或者伙同代某某骗取了国家的拆迁补偿款。

基层工作不好干,拆迁工作更不好干,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任何干部违反规定给不符合条件的人开了绿灯,群众都是看得清清楚楚的,丁某某没能坚守住,他背叛了自己的理想和誓言,与一些小混混勾结到了一起,从一个为人民服务的人,变成了一个为金钱和“朋友”服务的人。丁某某案件警示我们,对腐败行为不仅要坚决查处、惩治,形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还要建立“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预防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腐败分子不能得逞,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福祉。(淮北市相山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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