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街道:方顶社区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时间:2018-06-21 10:49    来源:相山区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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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制定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为了学习宣传监察法,2018年6月18日上午,方顶社区组织社区工作人员、支部党小组组长开展集中学习活动。

在会上,支部书记徐钦寅带领大家集中学习了监察法的总则、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重点学习了第三章《监察范围和管辖》,“第三章第五条规定,监察机关的监察范围增加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第六条规定,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社区两委也是监察法的监察和管辖范围。最好,支部书记要求参会人员要把学习监察法和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全面领会监察法的丰富内涵,真正做到学好用好,提升社区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居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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