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书香】包公不持一砚归

时间:2018-01-25 17:52    来源:相山区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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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999年5月28日-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名臣。在宋代,他因整顿吏治、惩治贪官、解除民困而被称为“包青天”,后世则敬称他为包公。

《宋史列传第七十五.包拯传》中还记载有他“不持一砚归”的事迹。千百年来一向被传为佳话,之后更衍变为一个美丽的传说。

端州出产的砚十分珍贵,历来被作为献给皇帝的贡品,实行限额开采。过去端州的地方官都以“进贡”名义层层加码掠夺百姓。包公到任不久,探访民情,便听说了这种盘剥砚工的事,针对这种弊病,专门出了一份告示,儆戒官员、士绅不得任意扩大贡砚数目,不准向砚工摊分工钱。这份告示,得到了百姓的拥护。“包青天”的威名便传之百里以外。

三年后,包公离任,端城男女老幼都来码头送行。一些名流、士绅纷纷携物相赠,都被包公一一谢绝了。官船在一片赞扬声中解缆沿西江而下,不久就到了一个叫羚羊峡的地方。本来风和日丽,天色晴朗。但船过羚羊峡却风云突变,乌云翻滚,浊浪排空。包公感到事有蹊跷,心想莫非手下人背着自己私受贿赂,藏于船上?他立刻命家人把随行人员叫来身边查问。他的随从书僮忽然跪下:“大人,有一事我忘了禀告,我们离开端州之前,当地乡绅特地送给大人端砚一个,因小的认为是小事,没有启禀,私下替大人收了,现放在船上。”包公一听,当即命令书僮从速将砚取出。这块端砚,外包黄布袱,砚身雕龙刻凤,鸲鹆眼碧绿晶莹,果然是方好砚。但包公一拿到手,连看也没看一眼,随手将端砚抛到江里。说也奇怪,砚一落江,顿时风平浪静,云开日出。

常言道:“一滴水可以折射出大世界”。一砚虽小,却足以看出包拯正直无私的精神和清廉从政的作风。可以说,在当时,能够做到“出淤泥而不染”,不与人苟合,“不持一砚归”,实在是难能可贵的。就是在今天,相形之下,我们有些党员干部也是望尘莫及的。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纵观那些经济犯罪分子,之所以最终落得了个可耻下场,无一不是从小贪小占开始堕落而中箭落马的。

包拯不持一砚归故事充分彰显了其痛恶贪渎,清廉无私,这对我们党员干部不无启迪和教育意义。党员干部应坚持以廉洁从政为起点,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坚持从严要求自己。同时,要时时对照违纪违法案件中的反面典型,从中吸取教训,警告自己时刻以党的利益为重,不为利、权、色所诱惑,切实把好第一道关口,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止之于未发,永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淮北市相山区东山街道纪工委  聂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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